11月12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海事劳工公约 PSC集中大检查

2016-11-14

背景:2015年11月12日,中国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了中国批准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》的批准书,这也是全球第68个批准这一公约的国家,这也意味着: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》将自于2016年11月12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!
为了全面履行公约赋予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权力和义务,保护海员的合法权益,中国海事局拟于2016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PSC集中检查。
希望广大船员朋友们和航运公司抓紧做好迎检自查工作,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18岁以下的未成年船员是否从事可能有害其健康的工作?
2、是否所有船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?
3、是否所有船员都完成船上的个人安全培训?
4、是否所有船员都持有符合公约的最低要求的海员就业协议的副本?
5、是否有船员通过不符合公约要求的私营的招募和安置机构上船工作?
6、船长或其授权人员对船上生活处所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并记录?
7、船长或其授权人员对船上食品和饮用水的供应、储存及相关处理设备
8、对于船员人数五人以上的船舶,是否建立了安全委员会?是否有记录表明对船上的不安全环境进行了定期的检查、报告和纠正,对职业事故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和报告?
9、对于无需配备专职医生的船舶,船上是否至少有一名船员持有符合STCW公约的医疗急救或医护培训证书?
10、是否所有船员都持有船上投诉程序的副本?
11、是否所有船员都得到一份每月工资应发和实收记录表?